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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防汛分指挥部2017年防汛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7-03-15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北京市旅游行业防汛抗旱工作,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意义十分重大。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汛办的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防灾减灾重要指示为指导,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全面提升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保障能力。 
    二、防汛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突发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确保旅游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度汛。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制落实
    今年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外交活动将在北京举行,各单位必须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区旅游委要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旅游企事业单位为节点的基层防汛责任体系,实现旅游防汛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各旅游企业要落实防汛节点责任人,分别明确宣传、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救灾等岗位职责,制定防汛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监管,做到分片包干、不留死角。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于2017年4月10日前逐级签订防汛责任书,并逐级备案。
    (二)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山区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分别建立完善本辖区、本单位旅游防汛应急预案,重点完善预警响应、部门联动、抢险救援、社会动员、应急保障等内容,细化决策、指挥、响应、处置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强化自主预警、自主响应和联动保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预案体系。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将防汛应急预案逐级备案。
    (三)加强防汛宣传、培训和演练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子屏、信息窗口、景区门票、卡片、短信等媒介,加强旅游防汛知识社会宣传,普及旅游防汛安全知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游客防汛安全意识。加强全行业旅游安全防汛培训,市旅游委负责各区旅游委、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各区旅游委负责本辖区山区旅游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旅游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在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的指导下,各旅游企业尤其是山区旅游景区要适时开展旅游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全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在上汛前进行,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防汛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四)全面排查整改安全度汛隐患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旅游防汛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的防汛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涉山涉水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景区,要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予以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定责任人、工作时限等;各区旅游委负责督促落实,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不定期对各区旅游委、旅游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各区旅游委、旅游企业在上汛前至少认真开展一次防汛险情大排查。各区旅游委、旅游企业建立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并报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各旅游企业尤其是山区旅游企业,要结合隐患排查和本单位防汛重点部位,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和经费,确保防汛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充足,各区旅游委予以督促落实,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适时予以指导、支持。各区旅游委、旅游企业要就本辖区、本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台账,并报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六)建立旅游防汛预警发布机制
    旅游防汛预警信息通过北京旅游信息网、短信、传真、电话等方式对外发布。各区旅游委、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发布的旅游防汛预警信息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发布蓝色旅游防汛预警:各区、各单位要积极关注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并注意收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发布黄色旅游防汛预警:各区、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动向,逐级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包括房屋、山地、道路、桥梁、水面、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及游乐设施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各山区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游客;各旅行社密切跟踪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发布橙色旅游防汛预警:各区、各单位要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各类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或采取紧急措施,主管负责人带班值守;各山区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采取迅速转移、撤离或者疏散游客等措施,并妥善安置;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发布红色旅游防汛预警:各区、各单位要极端关注相关部门动向和各类信息,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一级响应,各山区旅游企业停止对外营业和暂停一切游览活动。
    (七)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旅游防汛安全信息。在汛期或发生旅游防汛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统一汇总后报市防汛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旅游安全度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防汛抗旱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组织开展好各项旅游防汛工作,切实推进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督查,抓好落实。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旅游委将不定期对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严肃批评、严格整改。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和反馈,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使用安全与应急管理系统报送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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