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北京市旅游行业防汛检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8-03-06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水平,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度汛,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拟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市旅游行业防汛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10日)。各区旅游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防汛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逐级动员部署,确保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自查督查阶段(3月11日-3月31日)。3月份作为“防汛安全检查月”,集中开展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深入自查,细致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防汛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3月下旬,市旅游防汛分指挥部将对各区及旅游企事业单位防汛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重点对旅游景区进行抽查。4月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联合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5月1日)。各区旅游委统筹安排本区旅游行业防汛隐患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加强检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用工程措施解决的防汛隐患,要落实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临时应急避险措施等,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备案。

二、检查内容

(一)汛前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防汛组织机构建设、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编制修订、防汛物资更新储备、防汛队伍专业化建设、防汛避险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防汛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防汛安全隐患、责任制清单及整改措施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及民俗村(户)防汛责任制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景区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及汛期关闭景区相关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防汛工作检查要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台账、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防汛检查是汛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汛职责所在。各区旅游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协调小组,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对本区防汛重点部位、度汛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最大程度降低防汛风险,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度汛。

(二)严格标准,全面细致。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无死角。要对防汛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逐项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落实相关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风险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台账,深入整改。要全面深入检查防汛重点部位,特别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景区、涉山涉水景区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实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清单,对排查出的防汛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督促旅游企业抓好落实,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区旅游委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5日前报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电子版发邮箱:anquanyuyingji@126.com)。材料要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文字简练,具体工作有数据支撑。材料内容参考附件要求。

附件:检查总结材料提纲

365788.com
2018年3月6日
 

(联系人:杨杰,电话:85157487,传真:65158257)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