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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7-12-12

2016年2月1日,北京市的昌平区、平谷区、延庆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16年11月3日,北京市的门头沟区、怀柔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北京市委市政府对上述五个区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列为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北京市旅游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指示,认真贯彻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会精神,坚持理念为先、规划当先、政策优先、资金率先、工作争先的“五先”原则,积极加以推进。分别指导五个区制定了本区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定期加强跟进督导。为加强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北京市旅游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于2016年10月,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向昌平区、平谷区、延庆区3个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下拨专项支持资金8500万元,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全域旅游发展资金管理试点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2017年初,根据《2017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督查落实预案》,坚持每月督查进展、每月汇总情况。2017年9月,北京市旅游委联合北京市财政局专门深入昌平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支出进度、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查;2017年10月,北京市旅游委召开了五个区相关人员参加的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座谈交流会。2018年,还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向门头沟区、怀柔区两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下拨专项支持资金5000万元,全面启动对五个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监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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